返回

原始美女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百一十四章 直面水滔天(二)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是自己父亲一生的心血,就算为了水神派让火神派把水滔天给抓去,子龙也不会坐视不管的,子龙照样去救木儿,自己是不是跟随他一起去呢?

    如果不去,子龙会怎样看自己呢?

    可以肯定的是,自己和子龙的事就没有了!

    那自己把进化天使让出去又有什么意思呢?

    水中月觉得自己没有办法了,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一时间,三个人都楞在那儿没有作声,那水滔天好象也陷入深思。子龙想了一会儿,终于想出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这样吧,我来把事情说一说。你们要是觉得行的话,就照我说的办。”那水中月不知道子龙要说什么莫名其妙的话,就有些提心吊胆地等待着。

    水滔天更是有些摸不着头脑,这总教师会说出什么样的话呢?

    (请大家原谅,我的下一章上传时搞掉了,所以只有把它加在这里)

    第一百一十五章补偿只听子龙说道起来:“我们木神派的进化天使木儿是我的救命恩人,火神派把她抢去要*她以后和另外的男进化天使交合产生新的进化天使,这个我是不同意的,除非我亲自听到木儿答应说她愿意我才不予追究。而你滔天兄也不必过多想,你唯一的就是等待着我们另外去找女进化天使,如是说在八年后还没有找到的话,你就可以和小月正式确定关系。你现在只有好好的练功,争取在以后的进化盟主争夺战中取得胜利。而要练好功最主要的就是去掉你的心魔,让心胸开阔起来,才能把功练好。”

    “去掉心魔就是把男女情思放在一边,不能有丝毫的越界,把心思全用在练功上才能得到功力的提高!”接着子龙就把要和水中月一起到火神派去救木儿的事对水滔天说了。水滔天一百个不愿意:“不行,小月和你一起去会有危险,我不放心。应该叫别人和你一起去。”子龙笑了笑说:“这就是你的心魔,你不把儿女情思放下就永远学不会!小月又不是没有离开过派里,前些日子她不是也一个人悄无声息地跟随火神派跑到金神派去兜了一圈吗?”

    那水滔天想说什么又没有说出来,关键是现在他打不过子龙,要不然估计他会说小月和子龙一起让他不放心,但却就是说不出来。

    而小月竟然同意和子龙去,这就是水滔天沮丧的最大原因!

    水中月见子龙说这样的话,知道只有用父亲的最后遗言才能让水滔天听话,而且自己也只能这样说才是目前的最好说辞,于是她向水滔天说:“滔天哥,你是我父亲一手带大的,我是我父亲唯一的女儿,我在父亲的面前说过的话,我会永远记着的。我之所以要和子龙总教师去救木儿,并不是把木儿与你撮合,那是人家总教师的女人,总教师怎么会舍得呢?这方面你就不要多心多虑了。在这之前,我是答应了总教师要帮助他一起到火神派去的。因为总教师帮助了我们水神派这么多,我只有这样才能报答他对我们水神派的恩情!”

    水滔天听水中月这么一说,又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那就请总教师教我的功夫吧!我一定去掉心魔,专心地练功。”水滔天一下子波澜不惊地对子龙说了一句话,也不再坚持不让水中月和子龙一起走了。

    水中月和子龙都感到了一些惊愕,但二人在晚上也看不到水滔天是什么表情,好象这突然的惊喜反倒让两人回不过神来了。水中月就说:“对了,这才是我的好哥哥啊,你放心,我们要是找到了新的女进化天使一定让你满意!”

    水中月竟然说了这样一句话,子龙想这下水滔天肯定要发火了,因为水中月并没有说要等待八年的话。但水滔天也没有说什么,只是默不作声地呆在那儿。水中月想到终于把这水滔天给说服了,心里自然高兴,就没有再想别的什么了。

    子龙见水滔天也这样的接受了他和水中月一同出行,心里也感到有点对不住水滔天,但想到这种事情是没有商量的余地的,也只能这样了,那么接下来就该好好的教一点功夫给他了,这样也是对他的一种补偿吧。

    于是子龙就开始教水滔天的内功入门心法,水中月见子龙一开始就教这水滔天的内功心法,心里就有些疑惑,怎么不象我一样只教一些累死人的东西呢?

    但也只是在心里想了想,并没有说出来,她当然不能当着水滔天的面把这些说出来。

    直到水滔天能很好地把这套心法完全练会后,子龙又叮嘱了一番注意事项,水滔天说:“既然如此,我明天就不来找小月了,我就在住的地方自己练功了,我这样做对不对呢,总教师?”子龙肯定地说:“这当然很好,只有这样一心一意,才把功练的好,练的快!”三人这才离开了平地,往回飞。

    子龙和水中月没有想到这水滔天竟然这么容易就不再来打扰水中月了,为了验证这个来之不易的平静,二人决定白天好好休息,晚上再到那平地去看看。

    水中月在自己的房中一直等到过了后半夜了,才从屋子里出来向子龙的住处走去,子龙也在门后等待了好久,见到水中月来到,就出门向那平地飞去。

    到了平地后,二人并没有到中间

第一百一十四章 直面水滔天(二)(2/3),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